1、提交书面申请和《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书面申请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①设台的主要目的和理由;
②拟设台的主要用途和工作方式;
③拟设台的位置;
④申请的频段和所需的频率数量;
⑤拟选用的设备型号等。
2、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设台申请,通过行政和技术审查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频率指配。
3、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频率及规定的技术参数,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型号核准)的设备。
4、填写相关"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送样机到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检测。
5、经无线电管理机构验收合格,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