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审批部门及处室 | 频率管理科 |
审批环节 | 审查-受理-预指配频率-监测频率-频率批复-办结 |
审批时限 |
20个工作日(监测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预指配频率:3个工作日 频率监测:5个工作日 频率批复:3个工作日 办结:3个工作日 |
项目设定依据 |
第二十二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划分和分配。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设台(站)审批权限对无线电频率进行指配。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分配给本系统使用的频段和频率进行指配,并同时抄送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有关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
审批前置条件及 依据 |
(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是否收费及依据 |
是。《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 计价费[1998] 218 号 )、《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3] 2300号文)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