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17-02-25 09:17 来源:无线对讲系统 作者:讯罗通信 点击:次
根据2010年8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10]25号)及《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规定》,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以下3项。 事项1: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七条,《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第七条 具体许可内容:船舶电台呼号审批,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审批。 需要提交材料: 办理船舶电台呼号审批(一式两份): (1)书面申请和行政许可申请书; (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 (3)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8);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5)交通部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6)海上船舶检验证书(首页和无线电部分)。 办理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审批(一式两份): (1)《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17); (2)《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9); (3)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者设台单位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具备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7-2053129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2名称: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三条。 具体许可内容:辖区内13GHz微波站、15G微波站、沧州市及县(市、区)级广播电台、2.4GHz频段台站、5.8GHz频段台站的设置审批,辖区内350MHz频段台网和150MHz超短波台网、400MHz超短波台网、230MHz数传台网、短波台站网审批。 需要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书面设台申请和行政许可申请书; (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 (3)相应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3、4、5、7、13); (4)拟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5)简单设台方案,组网复杂的,要提交工程路由图; (6)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关批准文件。 办理地点: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7-2053129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3名称:无线电频率指配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 具体许可内容:符合国家频率规划的频率设置审批 需要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书面频率申请和行政许可申请书; (2)填写《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国无管表1); (3)频率使用方案。 办理地点: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7-2053129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