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时间:2017-10-08 08:46 来源:无线对讲系统 作者:讯罗通信 点击:次
| 1.本表用于以蜂窝方式组网的无线电通信系统基站,包括集群通信系统、公众移动通信系统(GSM、CDMA、 TD-SCDMA)和无线接入(移动)系统(如PHS、SCDMA等)等,使用全向天线的基站也填写此表。凡新设基站或变更已设基站站址、频率或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内填写“√”号。 2.此表右上角的“C____”,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C”后由4位数字组成。此栏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基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 3.“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更改已设台(站)数据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4.“台站名称”栏,填写该基站的具体名称。 5.“基站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单位针对该基站的具体编号,由申请单位填写。 6.“台站地址”栏,填写所设置基站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本栏也可填写基站附近有代表性的地名或建筑物。 7.“扇区数量”栏,填写本基站的扇区数量。 8.“地理坐标”栏,系指该基站所在地的地理经纬度,秒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例如:东经118°18′53.4″。 9.“海拔高度”栏,系指该基站所在地的海拔高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0.“服务半径”栏,系指能满足用户接收质量要求的圆形服务区域的半径值,单位是km。 11.“扇区”栏,本表提供了三扇区时的情况,按顺序填写基站的扇区编号,当扇区数量多于3时,可填写续表。若为全向基站,则只须填写一个扇区的数据,并在“方位角”栏填写“ND”。 12.“扇区标识码”栏,系指系统中区别扇区的标识码,由申请单位填写。 13.“方位角”栏,系指自真北起算沿顺时针方向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14.“收倾角”、“发倾角”栏,系指收、发天线的倾角。 15.“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填写频率范围或信道的中心频率。如“发射频率”或“接收频率”为频率范围,则填写起止频率。频率单位按以下原则选择填写: 29.7 MHz< f ≤10000 MHz 用MHz表示 f >10 GHz 用GHz表示 16.“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 17.“设备型号”栏,系指无线电设备的具体型号,应与“型号核准代码”一致。 18.“设备数量”栏,填写本扇区同型号设备的数量。 19.“生产厂家”栏,系指设备生产厂家。 20.“发射功率”栏,系指基站发射机的标称输出功率值,单位是W或dBm。 21.如果本扇区内使用两种设备型号,则填写两个扇区数据,并在“扇区”栏标注相同的扇区号。 22.天馈线数据栏的“扇区”栏,应与前面的扇区号对应填写。 23.“天线类型”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BD 高增益全向天线 BE 对称振子天线 BF 同轴偶极天线 BG 折合振子天线阵 BZ 扇区天线 CX 其他类型天线 24.“极化方式”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水平线极化 V 垂直线极化 QT 其他极化方式 25.“3dB角宽”栏,在“/”左边填写发射天线最大增益下降3dB时的角宽;在“/”右边填写接收天线最大增益下降3dB时的角宽。 26.“天线增益”栏,是天线在最大辐射方向的某一距离上产生一定场强所需要的输入功率与同一方向的相同距离上为获得相同场强而必须加到无损耗基准天线的功率之比。本栏填写各向同性增益,按收天线增益和发天线增益分别填写,在“/”左边填写发射天线增益;在“/”右边填写接收天线增益,单位是dBi。 27.“天线高度”栏,系指天线馈电点至地面的高度(包括架设天线的建筑物的高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8.“馈线系统总损耗”栏,系指天线输出(入)端口至接收机(发射机)端口之间馈线系统的总损耗(包括双工器、合(分)路器、馈线等)。单位是dB,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9.如需填写续表,其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表示此资料表号下共有4张表,此表为第2张表。 (责任编辑:无线对讲系统) |